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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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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杰,男,1967年6月出生,汉族,浙江县人,在职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学位。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2025年5月,王晓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物经历

曾任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2015.03-2016.04 任浦东新区三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6.04-2017.04,任浦东新区三林镇党委书记

2017.04,任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曾任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担任职务

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2025年5月资格终止)。

任免信息

2021年7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王晓杰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2025年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王晓杰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4年12月,据廉洁上海消息,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王晓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5年5月,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原副主任王晓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晓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滥用手中权力,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肆敛财,为他人谋取利益。

王晓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晓杰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参考资料

上海任免石悦、沈敏、郑少华、宗明、芮文彪、王晓杰等职务.中国经济网-今日头条.2024-12-26

市交通委副主任王晓杰调研市交通工程建管中心.上海市人民政府.2024-12-26

王晓杰,被查.鲁中晨报-今日头条.2024-12-26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晓杰免职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2025-01-18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王晓杰被查.新京报-今日头条.2024-12-25

廉洁上海最新通报:王晓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对抗组织审查,家风不正,大肆敛财…….红星新闻-今日头条.2025-05-23

浦东年鉴-2016年名录.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2024-12-26

浦东年鉴-2017年名录.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2024-12-26

浦东年鉴-2018年名录.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2024-12-26